各鎮人民政府,城北、城南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為做好我縣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公布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時間范圍
各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在全面總結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認真編制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報告中統計數據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二、報告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內容,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確定,不能遺漏,也不宜泛化。
(一)總體情況。
這一項主要報告本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重在聚焦主題主線,對本機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情況進行綜述,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這一項主要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中,適宜以數據方式呈現且具備統計匯總價值的內容,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項。其他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的公開情況,在“總體情況”部分綜合體現。
要突出重點,注重用數據反映情況,將人民群眾較為關注、對社會影響較大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進行報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反映本機關制發文件、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等重要工作開展情況,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功能。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這一項主要報告兩方面情況:一是申請人的類別;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最終處理結果。此項內容重在數據準確、要素齊備,全面客觀反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和辦理情況,便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工作動態,使社會各界了解政府公開透明進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這一項主要報告兩方面情況:一是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處理結果情況;二是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處理結果情況。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行政訴訟處理結果需進一步區分兩類情形,分別是“未經復議直接起訴”和“復議后起訴”。
行政復議機關作為共同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只計算原行為主體的案件數量,不計算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數量。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這一項主要報告本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此項內容重在實事求是、明確具體,避免籠統模糊、泛泛而談。查找問題要有針對性,改進舉措要有實效性,不得出現敷衍了事甚至年年雷同現象。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這一項主要報告本機關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以及其他有關文件專門要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報告的事項。
三、報告方式及時間
各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請于2023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縣政府信息辦匯總后統一在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公布。文件紙質蓋章版和電子版可通過“漢中市公文傳輸系統”報送。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模板
西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模板
一、總體情況
(文字描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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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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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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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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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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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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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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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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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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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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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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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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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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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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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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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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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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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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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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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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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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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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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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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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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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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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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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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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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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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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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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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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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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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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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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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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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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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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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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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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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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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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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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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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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文字描述)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文字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