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規〔2024〕003—縣政府002
西鄉縣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從疫區調運苗木及木制品的通告
(第1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強化對調運苗木、木材及其制品的檢疫監管力度,有效防范遏制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以及其它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入侵,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及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陜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規定,現就加強我縣苗木、木材及其制品調運檢疫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松材線蟲病疫區,將松科苗木、種籽及其松木制品(光纜盤、電纜盤、包裝箱等)調入我縣。松材線蟲疫區范圍依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當年發布的疫區公告為準(網上可查)。禁止在我縣境內進行非松材線蟲病除治性采伐采挖行為,確因項目建設征占用林地采伐的松材,按照疫木除治要求處置。在我縣松材線蟲病疫區縣“摘帽”前,嚴禁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外調。
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美國白蛾疫區,將苗木、草皮、花卉等調入我縣,美國白蛾疫區范圍依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當年發布的疫區公告為準(網上可查)。
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郵寄方式從上述疫區調入苗木、花卉、種籽及其制品??h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快遞物流企業做好從疫區內收寄苗木、松科植物及其產品的《植物檢疫證書》查驗工作,發現有疫區進入,及時報告。
四、凡從縣域外調入的苗木、木材及其制品,必須在原產地辦理植物檢疫證,調運單位或個人在苗木進入我縣前,應當向縣林業局(縣秦巴生態保護中心森檢機構)報告并進行落地復檢。復檢后按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處置。
五、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履職、形成合力。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協助做好市場相關經營主體植物檢疫監管,配合林業部門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門配合引導運輸車輛接受監督檢查,做好逃逸、闖關、暴力抗法等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電力、廣電、通信、郵政等部門加強行業內電纜盤、光纜盤、包裝箱等涉木制品檢疫證書監管,實行造冊登記管理,用完集中銷毀;農業、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門和各鎮(街道)負責轄區內綠化苗木管控、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除治等工作,并將檢疫證書納入建設項目購銷合同,從源頭上加強管理。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項目實施單位、個人和相關單位的責任。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受理單位:縣林業局;舉報電話:0916—6221768、0916—6221237、0916—6321904。)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西鄉縣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